公示时间:2018 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方式向区环委会办公室(设在区环保局)或区纪检十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。
联系电话:区环保局党务办公室 83368516;区纪检十组:83259258、13911180927
联系地址:丰台区七里庄路 28 号丰台环保局党务办公室(邮编:100071)
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为便于核实、反馈有关情况,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。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
特此公示。
丰环保委办法[2018]31号关于开展申报第二批“首都环境保护奖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工作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