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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“千人计划” 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办公室
发布日期:2017-06-23

 

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“千人计划”

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按照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请你单位组织推荐高层次人才参加2017年度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。

一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,结合各单位分管领域,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、发展潜力,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、完整、规范。

二、各单位要通过官方网站、短信平台、电话等多种渠道,广泛宣传,提高我区高层次人才对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。

三、除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,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外,其他各类项目申报材料,报送至区委组织部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(周三)

四、注意事项和相关材料要求

1.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文本在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网站(www.1000plan.org)下载。

2.各类项目申报人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

3.申报青年项目(不含市属金融机构)的申请人除需按要求填写《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申报书(青年项目)》及相关材料外,同时,用人单位还需通过国家“千人计划”(青年项目)申报评审系统(http://pingshen.1000plan.org) 上传相关材料。详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网站(www.1000plan.org)发布的申报须知。

 

联系人:祝含杰

联系电话:83656060

材料报送地址:丰台区文体路2号丰台区委区政府1号楼415房间

 

附件: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附件: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x